回族婚嫁习俗

时间:2015-09-07 16:37:11 作者:azg168 祥安阁风水网

  回族是我国56个民族里面其中的一个少数民族,那么你知道在回族的婚嫁习俗是有哪些吗?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以下文章吧!

 回族婚嫁习俗
 回族婚嫁习俗

  回族的婚姻观及婚姻形式

  回民的婚姻在发展过程中,形成了本民族的习俗惯制,如对婚姻的认识和态度,选择婚配的条件以及婚姻制度和婚姻形式等都具有鲜明的民俗特点。

  (一)回族的婚姻观

  包括回族对婚姻的认识、态度以及对结婚配偶选择的要求和婚姻制度等。

  回族认为,婚姻是构成家族、产生亲族的基础。成年男女因需要而结婚是“瓦直卜”(意为当然),为繁衍子孙而结婚是“逊奈”(即圣行)。因此,主张回族穆斯林男女都要结婚,反对终身不娶、不嫁的独身主义。回族对婚姻的这一态度,主要是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。《古兰经》明确规定:“你们中未婚的男女和你们的善良的奴婢,你们应当使他们互相配合。”“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。”穆罕默德也说过:“有婚娶能力者应当结婚。”甚至认为谁不服从他的言行,就是违背他,“我是你们中最敬畏、最害怕真主的人,但我封斋、我开斋、我礼拜、我睡觉、我还娶妻。谁违背我的圣行,谁便不是我的教民。”

  回族从形成至现在,始终反对禁欲,反对绝欲,反对终生独身。无论是阿訇,还是一般穆斯林,一般都结婚成家。但也不是绝对的,也有不求婚配的现象。伊斯兰教中的嘎得林耶门宦的教主或迁居拱北居住静修的人,过去有终身不娶的教俗,其中有一条教规就是“戒色”,即割断红尘,不娶妻室。但这毕竟是极少数。

  回族对婚姻条件看得很重,要求男女双方必须都是穆斯林。尤其是在回民聚居区,这种择偶的基本条件至今仍在坚持,一般不与非穆斯林婚配。即使在穆斯林内部婚配,也有许多传统的条件,一是看教门,即是否真正的信奉伊斯兰教,是否言行一致;二是看根基,主要看所选择配偶的家庭的家风,是否是正派人家;三是看贫富是否过于悬殊。

  对于个别或极少数与非穆斯林婚配的,一般都要先商议条件,要求汉族或其他非穆斯林一方“进教”,即皈依伊斯兰教,或愿意接受并遵守回族的风俗习惯,才能正式确定婚姻关系,在结婚时,还要由阿匐主持举行“进教”仪式。《古兰经》中明确规定:“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,直到他们信道……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,直至他们信道。”

  回族还严禁血亲、近亲之间结婚。特别是严格禁止同母、女、伯母、婶母、姨母、乳母、岳母等长辈结婚,也不许同亲妹妹、乳妹、侄女、甥女、儿媳以及有夫之妇结婚。回族这种文明进步的婚姻习俗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。在伊斯兰教创立前,阿拉伯人的血缘关系非常混乱,近亲、血亲结婚之现象普遍存在。伊斯兰教创立后,这种现象才得到了禁止。《古兰经》曾指出:“你们不要娶你们的父亲娶过的妇女,但已往的不受惩罚。这确是一件丑事,确是一种可恨的行为,这种习俗真恶劣。真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、女儿、姐妹、姨母、侄女、外甥女、乳母、同乳姐妹、岳母,以及你们所抚育的继女……真主还严禁你们娶你们亲生儿子的媳妇,和同时娶两姐妹。”

  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,注意社会道德风尚,注意人类进步,现在基本上没有伊斯兰教提出的那些血亲和近亲的婚姻关系。但在偏僻落后的山区,由于贫困原因所致,仍有个别兄亡弟纳其嫂的情况。

  回族的婚姻制度:新中国成立前,回族当中的一些官吏、富商、地主等,按照《古兰经》的有关规定和“圣行”,有娶二、三、四个妻子的,但很少有超过四个妻子的,绝大多数回民还是娶一个妻子。

  新中国成立后,回族与其他民族一样,按照宪法规定,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。

  回族还注意婚姻道德,认为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最不道德、最卑污的行为。《古兰经》强调说:“你们不要接近私通,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,这行径真恶劣!”

  回民对离婚比较慎重,一般不随意离婚。有的夫妇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欲离婚时,回族当中的阿匐或有威望的老人尽量劝说,劝说后确实无效者允许离婚。离了婚的妇女或丈夫死后改嫁的,都要等待一段时间,这主要是看女方是否怀孕。有些夫妇离婚后,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,想复婚时,须经德高望重的回族老人说和,在政府登记后,由阿匐念“尼卡哈”复婚。回民认为这是合情合理、合法合教的。

  (二)回族的婚姻形式

  回族的婚姻形式,从古至今,主要有回回婚、教内婚、表亲婚、交换婚、招养婚、回汉婚等类型。

  回回婚,是回族婚姻中最主要、最基本的一种形式。相对回汉婚来讲,它又是回族中最广泛的婚姻形式。主要是指回回间相互通婚。

  回回婚的最基本要求是,男女双方必须都是穆斯林,不管是哪里的回族,只要不是自己的血亲和近亲(包括伯叔所生的妹妹),不是和自己同乳的人,都可以结婚。但男女双方必须同意,而且有两个以上的证婚人,听到男女双方表示同意的话才行。

  教内婚,这是旧时由回回婚中分出来的一种,是清代伊斯兰教的几大门宦形成以后出现的。伊斯兰教几大门宦形成后,由于各教派在履行伊斯兰教功课方面,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,产生了教派之间的矛盾,使回族的通婚范围越来越窄。一般来讲,过去伊斯兰教的虎伏耶、尕德林耶、哲赫忍耶等门宦的回民不与伊黑瓦尼派的回民通婚;甘肃等地的赛来非耶派的回民也不与伊黑瓦尼派的回民通婚。即使有少数通婚的,在举行婚礼时,双方的阿旬或教民有时常常为一些细小的枝节问题,发生争执,不欢而散,这对回族婚姻和回回民族内部的团结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。现在这种婚姻形式已越来越少。

  表亲婚,在回族婚姻当中占有一定地位,通常称姑表亲或姑舅亲。一般都是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间互相结婚。回族认为这种婚姻是亲上加亲,是有牢靠基础的婚姻,且彩礼、订婚、结婚都可视经济条件而定,亲戚中好说话,所以这种婚姻过去在回族当中比较普遍。实际这是一种血缘、亚血缘婚的一种落后习俗,对子女的健康和本民族人口素质都有很大影响和危害。据调查,宁夏的泾源县、西吉县都是回民聚居的县,由于近亲结婚的多,他们生育的子女,多数都有先天性遗传病症,如痴呆、弱智、傻瓜以及聋、哑、跛等生理缺陷,孩子的成活率也比较低。这一切给本人带来了痛苦,给家庭带来了烦恼,给社会带来了负担。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:“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。”现在回民虽然也认识到了“姑表”、“姨表”间结婚的危害,也知道婚姻法不允许,但还没有完全禁止,看来还有一段认识过程。

  交换婚,回族也叫换头亲。这种婚姻多在姑表、姨表当中进行,且一般在一代人中交换。如姑的儿子娶舅家的女儿为儿媳,舅的儿子娶姑家的女儿为儿媳,平等交换,互不送彩礼和财物等,只是适当买些衣服和日常生活用品。这种婚姻现在已经很少,只在家庭都比较困难的边远山区尚存在。

  招养婚,回族也叫招女婿。这种婚姻多表现在女方家父母没有男孩,需招一个兄弟较多的男孩子或孤儿到女方家为女婿,养老送终、接代传种、继承遗产等。招女婿,一切婚姻费用均由女方家负担,婚礼在女方家举行。

  过去回族当中也有童养婚,就是抱养别人的幼女抚养长大,与自己的儿子成婚。童养婚一般都是家庭经济富裕的收养家庭贫寒的孩子。童养媳被收养后,往往受到歧视,并担负繁重的劳动。

  回汉婚,即回族与汉族间通婚,这在回族婚姻习俗中占据一席之地。回族与汉族通婚的习俗,在民间早就有回爹汉妈的传说,反映了历史上回汉通婚的情况。如《回回原来》里说,唐王命徐茂公用60个唐朝小伙换回了60个回回,为了使他们安心,保唐朝江山,设大会给回回纳夫人,后来回回定居了下来。新疆的《回汉自古是亲戚》、宁夏的《灵州回回的传说》等都讲述到回汉通婚的情况。从这些民间传说和史料看,早在唐代初期,随着唐王朝与大食国的往来,回族的男先民们只身来中国经商,与汉族女子通婚。唐中叶以后,越来越多的回族先民与汉族女子结婚,且长期定居,繁衍后代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中有这样的记载:“贞观二年三月十六日诸番使人,所娶得汉女为妾者,并不得将还番。”由于回族先民在中国居住,时间长了,难免受到中国的影响,娶妻安家。到了宋代,这种回汉通婚的现象仍然存在。《萍洲可谈》中记:“元佑间,广州蕃坊刘姓人娶宗女,官至左班殿直。刘死,宗女无子,其家争分财产,遣人挝登闻鼓,朝廷方悟宗女嫁夷部。因禁止三代,须一代有官乃得娶宗女。”这时,回族的婚姻由娶一般汉女到娶宗女为妻。

  元代,来中国的中亚。西亚的穆斯林更多,“开始与中国人通婚,他们的人口增长很快……”

  元末明初,回族内部通婚已开始或正在形成,但明代统治阶级下诏不许回回互相嫁娶:凡蒙古、色国人,须与中国人婚姻,不许本类自相嫁娶。由此,逼迫回汉通婚。越强迫回族越不愿意,逆反心里越强,最后势必造成对立情绪。到了清代,一方面统治阶级对回族怀有偏见,极端仇视回族人民,致使回汉族之间矛盾重重;另一方面回族内部力量壮大,民族内部自相通婚,所以这个时期回族坚决反对回汉通婚,甚至把这种情况上升到一定高度来看待。如认为谁与汉族通婚,谁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回族穆斯林等。但是,任何事物总是发展、变化的,不是绝对的,也不是一成不变的。经过多年的历史发展,虽然回族内部大都自相嫁娶,但在城市一些回汉杂居的地方,因回族内部通婚选择余地小,所以回汉通婚情况又多了起来。如四川、广西、桂林、江苏、常州、广州、上海、北京等地自愿与外族、特别是与汉族通婚的不少。从目前的情况看,回汉通婚主要是以回男娶汉女多,回女嫁汉男虽然有,但是很少,无论是回男娶汉女,还是回女嫁汉男,一般都要“进教”或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。现在城市里的汉族男女青年大都有文化,很少“进教”,但一般都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。无论回男娶汉女或回女嫁汉男,《宪法》、《婚姻法》都给予了保护:“男女婚姻自主。”“回族同其他民族的男女自愿结婚,任何人不得干涉。”

  回族的婚礼程序及习俗表现

  (一)提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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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族当中有句俗话:"一家女儿百家奔。"当回族姑娘长到十六七时,就有人上门提亲。提亲一般都是男方家通过各种途径看准女方家的姑娘后,请媒人去提亲。回民请媒人一般要两个以上,一个代表男方家的媒人,一个代表女方家的媒人。男方家的媒人提亲时,要带上茶、糖等四色礼,并通报男方家的姓名、家庭经济状况和教派等情况,有的还详细介绍男方家小伙子的相貌、性格、文化程度、手艺等,女方家长听后觉得大体合适,便给男方家媒人给话。女方家也请媒人到男方家看家道,并由男女双方媒人安排姑娘、小伙子在集市或亲戚朋友家见面,看男女双方相互能否看上相貌人品。见面后如无反对意见,男方家父母或其他人带上四色礼,小伙子还要带上见面钱,在媒人的陪同安排下正式见面。姑娘一般由姑妈或嫂嫂领着当面看女婿,媒人此时问小伙子和姑娘同意不同意。小伙子此时给姑娘见面钱,一般同意就接收,不同意则不接收。有些地方姑娘收了小伙子的见面钱后还给小伙子回赠小礼品。过去回族女子怕羞,不敢在客人或父母面前说婚姻事,不敢张口说同意不同意。在这种情况下,父母或媒人就观察表情,如果低头微笑,就说明同意;如果沉脸、哭泣或发脾气,则说明不同意,就不强迫,但也有不少父母包办的婚姻。

 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,现在有些青年男女互相早已认识,彼此也了解,互有爱慕之心,但还要请媒人给双方家庭说明情况,走个过场,否则会受到讽刺。回民择偶不"合八字"。

  不管是自由恋爱的,还是经人介绍的,只要双方表示同意,则要尽快准备"定茶"。

  (二)定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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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些地方的回族也叫"说色俩目"或"道喜"。定茶一般要选择主麻日(星期五),男方家要准备回民喜欢喝的花茶、绿茶、陕青茶、龙井、毛尖等各种高中档茶叶,还要准备一些红糖、白糖、桂圆肉、核桃仁、葡萄干、红枣、花生米、芝麻等等,然后分别包成一斤重的小包,每个小包上放一条红纸,表示是喜庆的事。另外,还给未婚妻送二至三套合体、漂亮的衣服,由男方父母和未婚夫一起送去。女方家要宰鸡、宰羊,以糖茶、宴席热情款待。吃完宴席,双方当着众亲戚朋友的面,互道"色俩目",表示这门婚姻大事已经定下和许诺,今后一般不再变更和许配他人。女方家在送客人时,还要给男方家以适当的回赠礼,表示意志坚定,决不反悔。

  (三)插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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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族也叫"定亲",有的地方还叫"提盒子",也叫纳聘礼,意思是为姑娘插朵美丽的花。

  插花一般是在女方喝了"定亲茶"以后,媒人根据女方的需要,由男方纳合理的聘金,回民叫"麦哈尔",并适当购置一些化妆用品、日常生活用品、四季服装或布匹材料、手表、自行车、录音机等等,以及送相当的装饰品,如手镯、戒指、耳环等,还要准备一只羊、一百斤大米和若干糖、茶等。如果不赠送聘礼,则婚姻无效。这些东西一般由女方或男方长辈或同辈妇女去陪同购买。

  插花一般都定在主麻日,男方由一位阿匐等带领,父母和嫂子或奶奶、婶子跟随。女方家也有一位阿匐或回族老人在家迎客,接盒子接聘礼。女方家还要炸油香、宰羊、过"尔麦里"。"尔麦里",即由男女双方请的阿旬或懂得伊斯兰教义的人,诵读《古兰经》有关章节,其余人聆听。"尔麦里"过后,两家人和亲戚一起赴宴,这时相互寒暄,讲婚配和攀亲的重要意义。最后由双方商量结婚的大致日期,以便做好准备。

  插花这天,有些地方的回民由嫂子或奶奶故意将一对青年男女安排在一起吃饭、干活儿,增进了解,加深感情。

  送聘金没有规定,一般是根据男方的经济条件量力而行,不强迫。通常情况下,不得少于一两纯银,但无论多少都要履行这一习俗。回民认为,赠送聘金,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男子对婚姻大事不严肃,朝三暮四,随意离婚,从经济上有所牵制;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女子生活的一项措施。长期以来,在回族当中形成了男子如果无理提出离婚或中断婚姻关系,男方所赠的聘礼和东西不能索回。

  但有些地方的回民,由于受中国封建社会买卖婚姻的影响,所索聘礼越来越多,数额越来越大,给家庭贫穷者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难。

  (四)娶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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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族青年男女结婚不看黄道吉日,一般都是以伊斯兰教的主麻日或主麻日的前日以及阴历双日为佳期。在结婚的前一两天,由男方带一只羊、一百斤大米和半斤重的大馒头、油香若干个,送到女方家去,这叫催装礼,意为请女方家老小放心,保证姑娘过门后,好光阴赛蜜糖。女方家接受催装礼后要尽快做准备。结婚当天上午,如女方家住得较远,接亲车要早点出发,主要是怕与怀孕的妇女相见,要图吉利。宁夏径源等回族聚居区在娶亲这天,男方家还要请一位结婚不久的新媳妇去接亲,临去时还要带些核桃之类的东西,到女方家后先把核桃之类的东西撒到院子里,乘人不注意时赶忙到客屋吃饭;之后,陪同新娘上车。女方家一般在结婚头一天要设宴款待亲戚朋友和邻里乡亲。来的人一般都要给新娘送衣服、袜子、鞋、毛巾被、布料和钱,回民管它叫"填箱"。结婚这天上午,姑娘要洗大净,这叫"离娘水"。要绞脸,用交叉的线绞掉脸上的汗毛。梳妆完之后,要穿上红色的棉袄,即使是炎热的夏天也要穿上,这叫"厚道",主要是讲究吉庆,如果穿得太薄,则认为是"薄情寡意",头上要搭上一块红绸子或红纱头巾,将新娘的面孔盖得严严实实。然后从近邻和亲友中请几位上有老、下有小、夫妻和睦、儿女双全的人去送亲,回民也叫吃"宴席"。在送亲途中,若遇其他娶亲人马,新娘子要互相交换腰带,以防"冲喜"。

  接亲车快到男方家大门口时,新郎要由姐夫带上跑步迎上去,围着接亲车转一圈,故意碰一下车,这叫"撞亲"。到大门口时,恭贺新喜的人要自动排成两行,迎接新娘和送亲的宾客,并向来宾道"色俩目"问好。然后将宾客安排到客屋先喝茶、入席。男方家还要从新房门口到大门口,铺上红毡或毛毯子,没有条件的,新娘的哥哥或舅舅要抱着新娘走进洞房。无论如何,新娘的鞋是不能沾土的。同时,将新娘的陪嫁物和箱子也抬进院里的桌子上,待男方家给了开箱钱或搭门帘钱后,女方家陪新娘的嫂子或新郎才揭新娘头上的"搭妇巾"。

  (五)念"尼卡哈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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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新娘子入了洞房,送亲客人进屋后,主人一方面安排接待客人,一方面请阿匐给新郎新娘念"尼卡哈":在堂屋正中设一张方桌,上方坐阿匐,左右坐证婚人和父母亲,地下铺上毯子,新郎、新娘跪或站在上面,聆听阿匐的教诲,阿匐宣读《古兰经》有关片断,再用汉语作一番解释,其大意是:结婚是成人的标志,是夫妇做人的开始,从此做人应尽种种责任;要严守教律,孝敬父母,待人谦虚,主持家务,奉公守法,上进求学等。然后阿匐面对证婚人问新郎:"你愿娶她为妻吗?"新郎如愿意则应马上表态。再问新娘:"你愿意嫁给他吗?"新娘如表示愿意,阿訇就宣布,从今天起,你们二位正式结为夫妻,并告新郎新娘互敬互爱,白头到老。证婚仪式结束后,新郎、新娘准备入洞房时,教长或家长将早已准备好的果子、糖、枣子、核桃、花生向新郎、新娘身上撒去,意为感谢真主赐给的良缘,祝新郎、新娘长生到老,早生贵子。有些地方新人入洞房时,将喜枣、喜糖等撒向围观的群众,以表示喜庆的施舍,众人皆从地上抢着拣,回民把撒喜也叫撒金豆。

  这种撒喜的习俗早在元末明初就已盛行。据《清源全氏族谱》"丽史"篇载,"西域回回(口加兀)呐,选民间女子入其室,为金豆撒楼下,命女子攫取以为戏笑"。可见过去有些富商是用真正的豆粒黄金来撒喜,后来劳动人民因没有黄金,就用自己喜爱的枣子、糖、花生、核桃等来代替。

  撒喜以后,开始耍新郎,不能让他随便进洞房,新郎一般要请姐夫等人保驾或掩护,准备冲进洞房。如不慎被恭喜的人挡住了,要将锅底黑粉、墨汁等往新郎面上抹,直到抹成"黑包公"时才放进洞房。有些地方不耍新郎耍公婆。当新娘入洞房后,众乡亲把公婆簇拥到院子里,耳朵上挂两串红辣椒,头上戴上破草帽,脖子里挂一个铜钟,反穿皮袄,倒骑毛驴,在众人的逼迫下,让公婆骑上毛驴转圈圈,逗笑话。回族群众认为,结婚三天没大小,不耍不热闹。山东泰安和曹县的回民婚礼习俗也很有趣,新娘子在媒人带领下,和婆家所有的亲戚见面,新郎拿着墨碗随从,新娘见一位亲戚,用毛笔在他脸上画一下,谁的脸上画得最多,谁就最受新娘尊敬。

  有些地方当天晚上的晚饭由新娘做长面,以示茶饭水平。吃过晚饭,开始闹洞房,大家民主推荐一位能说会道、幽默风趣的人当司仪,出点子,串节目,新郎、新娘在威逼和笑声中表演夫妻共啃一块糖、说绕口令等各种节目。

  闹房结束后,新郎、新娘要交换礼品。新郎要给新娘送一个装着20元或50元钱的小红包,新娘给新郎送一个红布蛋蛋或"针扎子",表示恩爱夫妻、同甘共苦、永不分离。新郎还要问新娘是否懂得伊斯兰教的最基本教义,如答上,才能度蜜月,答不上新郎表示再教授,新娘要乐于接受才行。

  第二天拂晓,新郎的嫂子要将热水和汤瓶放在新郎、新娘的屋门口,新娘、新郎都淋浴。吃罢早饭后,新郎的奶奶和其他人,要领着新娘认婆家大小。有的地方新娘三天不出门,到第四天才开始认大小。认长辈时,新娘要长长叫一声,长辈要响亮地答应一声,然后要略表心意,给新娘见面礼物或钱,以示纪念。

  回族婚礼中的禁忌词

  回族人的结婚典礼,一般要分两步走。先由主家请来的阿訇,把新郎、新娘及家里的长辈集中在一起,用回族人的风俗习惯举行一个小小的仪式,这个仪式主要由阿訇主持,阿訇用回语对新郎新娘进行提问,让新郎新娘用心虔诚的回答,我觉得有点类似基督教堂婚礼,等这个仪式进行完毕后,正式结婚大典才能开始。

  从婚礼用词上,司仪在典礼中,不能出现“酒”字和酒字的谐音字。因为回族的婚宴上一般是不摆酒的,宴席上只出现各种饮料和瓜子、糖块。汉民新婚典礼中的交杯酒这一项,在回民的结婚典礼中是不用的。主持婚礼的司仪如果不懂此项禁忌,典礼中出现酒字和酒的谐音字,就是对回民的不尊重。如:我们经常用到的,天长地久的“久”字,就要避开,或用其它词代替。还有拜天地的“拜”字。回族是信奉真主的。按照他们的说法是,我们不拜天,不拜地,不拜人,只拜真主。这个拜字只能用在拜真主时才行。为此,汉民婚礼上用的最多的“拜”字,就不能出现在回族人的典礼场。另外,回族人结婚不放炮。我们经常讲到的,鸣炮奏乐,也不要讲顺嘴了脱口而出。同时,在回族人的结婚典礼议程中,部分地区还有的加入了一项谢大厨,这和汉民婚礼议程截然不同。汉民婚礼中的谢大厨,是在典礼以后的敬酒,新郎新娘端着酒杯,向大厨致谢,而回族人则是必需作为典礼中的一项,在典礼台上隆重的向大厨行礼致谢。所以司仪也要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调整,做到整场典礼按主家的要求来做,在不出现以上禁忌词语的情况下,尽可能的使主家满意。

  听说本场司仪也是首次主持回族人婚礼,但是他了解了回族人的一些情况后,把婚礼用词及时的做了一些调整。如:婚礼开始,鸣炮奏乐,把鸣炮去掉只用奏乐。凡涉及到“拜”字的,一律免去。用上前授礼和鞠躬代替。特别是夫妻对拜,听司仪说:过去他是用一段连接词,要求既要压韵,又要符合现场的要求。但是这段词中,出现了两个“拜”字。司仪不得不进行修改。如:原连接词“新郎新娘两相爱,典礼台上要交拜,小两口要过好,夫妻对拜少不了。”现改为,“新郎新娘真高兴,互表谢意要鞠躬,热心的朋友来监督,看他们鞠的中不中”。经过这样一改,再加上司仪那热情诙谐的语言,得到了主家的认可,典礼举行的非常成功,并在回民的朋友中传开,增强了该司仪的自然影响力。

  回族婚嫁习俗禁忌

  回族是一个讲究特别多的民族,不仅体现在饮食上,还体现在结婚习俗上。回族盛行穆斯林教,并且主张内部通婚,外教徒如果想接亲就必须先进教。周五一般被回族人认为是最吉祥的日子,所以回族青年男女通常会选择周五完婚,同时斋月是不宜举行婚礼的。

  回族人婚前婚后都有很多讲究。婚前两天,新人必须全身沐浴,俗称“大、小净”;婚前一天,男方要给女方送礼,女方要给男方回礼。出于宗教的原因,婚礼当天男方家堂屋正中要挂阿拉伯文写的古兰经选段,祈求真主赐福;新娘则要在喜轿上吃象征多子多福的红饭;进门前则要一手提古兰经,一手提前,象征财源滚滚流入男方家。 推荐阅读:客家人的习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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